☆商標權是指企業或商號用來表彰自己營業或商品之名稱或標章,經過註冊後,    所享有之專用權
☆商標乃表彰自己營業之商品
☆商標法為保障商標權及消費者利益,維護市場公平競爭,促進工商企業正常發展,而定的法條。
 
1.商標經核准後有﹕專用權 排他權 <<先申請者佔有較大優勢>>
2.商標分為﹕正商標、 聯合商標 、防護商標、 服務標章,
 其年限皆為 自註冊日起10年
3.授權通常有區域之分
4.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或中央部智慧財產局
5.專用權﹕除了授權的人 騎他不能使用
  排他權﹕任何公司不能再用一樣的商標
6.與台灣訂互惠保護﹕澳大利亞、美國、法國、歐盟、奧地利、紐西蘭
 ※互惠保護﹕在台灣註冊後去那些地方也會受到保護即被承認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所以去那些地方商標亦有專用排他權
7.何謂商標﹕前三者為主要的 名稱 標誌 圖案 產品名稱 包裝 特殊圖案
8.商標目的﹕區別辨識自己的產品
 
Nike®
®為註冊商標Registered trademark
而 ™ = Trademark為還在申請中的商標
 
心得感想﹕
商標授權,在現在這到處充滿盜版的大時代是非常被重視的,這組的報告提到許多關於商標授權的知識,像是互惠保護…等,這是一般不常接觸商標方面的人所不知的,但經過今天的報告主題後,相信各位同學對於這方面的認知,有了不少的收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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